婚后购买了一辆9W左右的汽车 购买时女方也有出资 男方出大部分,男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拿出一张向男方父亲借款的借据,向法院提出要求分割债务,一审法院未受理该笔债务,判决离婚,并划分了财产,男方上诉到中院,并在此间,让其父亲以债权人身份去法院告了自己。在二审期间男方以该债务的判决书作为证据 二审法院仍未受理 ,现男方再次上诉要求分割该笔债务及利息,法院会怎么判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向父母兄弟姐妹借款,但并未获得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债务,因为存在利害关系,其借条或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2011-08-13 1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