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欠人款,被法院将其居住地房屋冻结,但是该房屋所有权名字为我父亲(已身故),而且该院冻结房屋未通知我母亲及亲属,最近去查才知道被冻结。请问法院是否有执行违规行为?其冻结非我母亲名字的房屋是否恰当?按照规定不动产冻结期限为2年,超过时间法院是否可拍卖? 我母亲只有这套居住房屋,按照规定,法院不能拍卖唯一的自用住房吧。
1 。没有通知你母亲,属于程序错误。 2 。可以依法保全你母亲的房屋。 3 。可以拍卖你母亲的财产。 4 。但是要留足你母亲的生活住房。 5 。你母亲现在的房屋,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产权。 6 。你们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7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0-27 14:5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