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受伤11年取出内固定后评定工伤九级现保险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000,目前还在公司任职,但已不能胜任原工作,工资也是按最低发给我。如果辞职不作可以向公司提出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吗? 应该要多少呢?求帮助!本人工作在上海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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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3 16:30:47
1、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9个月的工资。 3、仍任原职的,应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4、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根据劳动合同法38、46、47条,你权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5、辞职时还可要求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前两项补助金按上海的标准执行,宜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当地律师。
2011-08-13 19: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