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4个合伙人09年共同开办了一家机械公司,其中3人出技术占股,我出现金15万元,今年本想扩大经营项目,又找了俩个朋友利用我们的设备开个厂,协议已经签好,但在筹备过程中股东直接出现矛盾,我机械公司有俩个股东未经我同意私自撤股了,拿走了价值30万的设备及7万元现金。剩余俩个股东携带公司所有文件,(包含我们的合伙协议)固定资产(价值40万的设备),以及公司支票公章等全部物品消失了。厂房内剩余物品经变卖,结算工人工资后只剩3万多元。造成我的投资现金亏损10多万元,这几年在此行业投入的努力全部白费了,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我一直在努力和他们联系,想协商处理好善后工作和资产分配问题,但他们拒绝和我沟通,我在公安局报案,他们不给立案,让我去法院,我想知道我这个情况怎么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