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伤认定现出现转机.我终于找到了工伤前两周上班的质量记录,有我的签名,社保也因此开始受理我的工伤事件,我也找到一位同住一室的病友,他看到公司来人看望,交押金并雇用护工的事.只是社保人员问我为什么都只是听说你在上班擦玻璃时摔伤,没有人直接证明.当时我在擦车间玻璃窗的外面,车间有人在安装机器,我摔了之后他们听到声音才过去,他要说不是直接看到也应在理.不知这会不会对工伤认定有影响?公司会不会以此来阻挠工伤认定?下一步我该怎样去做?请哪位有经验的律师朋友支支招。非常感谢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在受伤现场的证人不一定要求眼看到你受伤,如你所述,在你摔伤后过来看到就可以作为证人,只要证明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就可以了。2、单位现在始终未予认定工伤,其提出异议要举证说明你不符合工伤的事由,一般只要劳动关系确定存在,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伤(如你这样受伤)认定工伤就无问题,工伤的责任认定是无过错责任。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操作方案与策略可通过将详细资料发至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或电话(13884799368),进一步解答交流,而更可靠,更有针对性为宜。
2009-10-27 22: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