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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工在工地休息期间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咨询者 : fa265827 - 安徽     时间 : 2011-08-14 01:27:59    状态 : 已解决



合肥有一民工在建筑工地休息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 责任怎么认定。赔偿标准是多少?死者男性57岁,上有八十岁老人要养,配偶无生活来源,有四个子女,其中三个已经成家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应获得如下赔偿: 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2011-08-14 05:38:20

宋晓琼   [安徽]    18055563305

可以要求赔偿,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委托办理具体赔偿事宜。

2011-08-15 12:21:38

卢佩伟   [安徽]    13955280505

具体可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

2011-08-15 17: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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