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丈夫婚后将男方房子卖了,用这笔卖房的20万元,买了我(女方)单位的集资房(还有车库),还装修了房子,是用女方公积金进行分期付款,目前,还有八万元贷款未还清,房子已升值至50多万元,房产证是女方姓名,现要离婚,财产应怎样分?房子该判给谁?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房子由一方占有的,要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1-08-14 09:20:41
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已登记为女方姓名,实践中一般将房屋判给产权方;但你丈夫承担了支付当时的购房款及归还贷款的义务,一般会要求你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数额需综合考虑房屋购买、居住,包括升值的情况。
2011-08-14 09:21:05
问题比较特殊,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1-08-14 1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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