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还有想问您几个问题;我们是苗木培育苗圃单位,是个体经营。我们的老板突然去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但是他的意愿是让他表妹和我们三人继承经营,经营承包土地是农场一年一签承包合同,同时农场也认可我们三人经营。他去世前留下100万的民间贷款,都是我和他表妹帮筹集的贷款,现在我们主要是还贷款,在还贷款的同时我们也在正常运作。当时我们老板去世后,我和他的家人说让他们拿来100万的贷款我们就让给他们经营,他们说没有能力经营和还贷,所以我们三人就继续运作了。现在我们除了还一部分贷款外,还经营了其他作物,在过去老板在的时候他们家人都没有参和我们的经营。现在我们还没有还完贷款,他们家人就来向我们要钱。今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都是他表妹的,也就是我们三人一起的。我想问律师;一,您说我们今年运作的地上物和他家有关系吗?二,他们家人现在有权利来干涉我们的经营吗?三,我们当时说好的还完了贷款在商量如何一次性给他们钱,但是他们现在等不急了,我们应该如果对待他家人来干涉我们的经营?谢谢!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一、因承包合同为一年一签,最好与农场以你们自己的名义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原承包合同的接续可明确说明,有延续性即可。二、与老板家人也签订协议,把权利与义务分清楚,避免对方总干涉经营管理,也是让其宽心。三、正由于老板的忽然辞世,对你们无明确的意思表示,他的承包资格按法律是要发生法定继承的,其继承人相应就对农场产生了权利,你们只是管理者,他们是所有者,没有合同协议等约束当然会处处找你们麻烦。因此,“病灶”不除,总会有事的!以上建议,慎虑!
2009-10-28 09:35:40
承包人已经变更,你们今年新植和增加的地上物与老板家无关。老板去世前已经种植、添附的地上物及收益属于老板的遗产或其家人所有,贷款债务应当由老板家人及继承人承担;对于你们的经营,老板的家人不能干涉,但其可以对属于遗产和所有权的地上物行使权利;由于协商未果,必然发生矛盾。建议依协议形式明确地上物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并妥善解决问题。
2009-10-28 09:50:30
承包人已经变更,你们今年新植和增加的地上物与老板家无关。老板去世前已经种植、添附的地上物及收益属于老板的遗产或其家人所有,贷款债务应当由老板家人及继承人承担;对于你们的经营,老板的家人不能干涉,但其可以对属于遗产和所有权的地上物行使权利;由于协商未果,必然发生矛盾。建议依协议形式明确地上物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并妥善解决问题。
2009-10-28 09:56:13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属于个人或者家庭财产,所以原来登记在死者名下的财产和债务在死者去世后应属于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的,但现在应该是属于现持有执照的人的。至于两个持照人之间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是否支付对价或者是否属于赠予,则属于另一问题。 另外,我提醒楼主,你们与现持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应尽快用书面协议来约定,以免将来说不清。
2009-10-28 10:16:21
1 。合同是你们的,你们依据合同履行。 2 。他们无权影响你们经营。 3 。你们既然有约定,依据约定履行。 4 。如果他们干涉你们经营,你们可以到法院诉讼。 5 。请求赔偿。 6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0-29 15: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