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属因需要与合伙人对账,其保管的几张银行票据遗失,故按原单据金额和内容伪造了这几张银行票据。(有其它证据证明原始银行票据的内容和金额)。现在检察院以伪造金融票据罪起诉我亲属。 请问,这种情况下,伪造金融票据罪罪名成立吗?如果不成立,有什么法律依据?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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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22:28:52
你好! 有证据证明原始银行票据内容,并且你亲属的目的是为了对账,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但是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进一步的阅卷,与预审沟通,会见当事人,再做进一步分析。家属可以先到律师所当面咨询律师。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1-08-21 17: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