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5.5天,每个月是3000元+每天12块钱饭补,但是公司说我能力不行,解雇之后只给发2的工资,说公司规定前3天不给工资,但是也应该是2.5天,但是最后发了2天了,也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公司规定前3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15 13:45:10
可以去劳动社会监察部门投诉!
2011-08-15 13:48:32
不合法
2011-08-15 14:03:32
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2011-08-15 14:07:11
你好!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08-21 17: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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