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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106009 - 云南     时间 : 2009-10-28 14:36:1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云南的车,在09年6月初被工程公司包车,在6月29日在工地上出事(侧翻)导致车内的一名工程人员受伤,我的车是在隧道内侧翻后,又被一台车撞上(车已报废)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2次事故) 现在伤的人已经好了,他让我赔偿他的误工补贴,护理费,营养费。 他已经抱了工伤。 误工补贴怎么算?护理呢?营养费?一个月合多少?(按云南的赔付) 我应该赔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每一项请求都应该有充分证据予以支持的。

2009-10-28 14:39:26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可以请求赔偿。 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数额。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09: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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