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一个女友,之后订婚,付了对方彩礼,订婚之后与她发生了性行为,一年后她要退婚,并以说我强奸她而理由坚决不退还彩礼,顺便问一下我与其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能否要回彩礼?
与已满十四周岁的妇女在其同意之下发生的性关系不属于强奸。 彩礼可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了规定,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执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011-08-15 15:20:23
若双方自愿,则你不存在强奸行为,更谈不上强奸犯罪;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女方收取的彩礼应当返还;女方以强奸要挟不予返还彩礼没有实施根据及法律依据;若协商未果,可通过诉讼解决。解答供参考。
2011-08-15 15:22:27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男方有权退还彩礼。 2、双方自愿发生的,不属于强奸。 3、如女方不返还彩礼的,男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彩礼。
2011-08-15 1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