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18日与卖家在房地产大厦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中介),合同上写着7月18号要将款打给卖家,卖家说交易完在迁户口,我没同意,由于卖家的户口没迁出去,就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交易,我算是违约吗?前几天我和卖家通电话录了音,我说先交易让他给个最后时限迁户口,卖家说等户口迁掉在过户,请问我可以起诉他违约吗?胜算大吗?还有现在合同算过期了吗?
关键要看合同中的补充条款,有否将签户口作为交易前的条件之一,如果是则卖方违约,关键要看合同时如何订立的,比如双方约定了2011年8月30以前过户,之间你的合同义务已经完全履行,而对方没有过户,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没有看见你的书面合同,只能做上述简单的答复,本人上海律师,如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带上书面合同为佳。)
2011-08-16 14: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