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苏州YBS拉链的员工,公司是韩企,青岛一家,苏州一家,因为苏州效益太差,工资拖了3个月了,所以就改革,不再加工拉链,而是变为贸易公司拉链,全部外购,所以就裁掉我们大量加工工人,但他们也不说裁,就说把你派到青岛去,苏州青岛离得那么远,我们不可能去,他说你不去就辞职,这样他们就不用说裁我们,就不用赔3月工资了!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我2010.1月进的公司,基本工资3000,若赔该赔多少
如果你们劳动合同对工作地址有约定,公司外派你们需要和你们协商并需经你们同意,否则属于私自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工资肯定要足额发放。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直接联系我。
2011-08-17 15: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