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是单位给的优惠房原价60万的房子,只花了40万。但和单位有合同,要工作8年以上,房子工作5年后可以卖。5年以内他要是离开工作单位,房子要还给单位。现在房子价值120万。房屋购买合同,房照都是我们的,应该属于共有财产。但共有财产到底是多少呢?男方主张是40万,就是买房子时候的价钱。但我觉得好像不对。请律师给予答案,离婚时怎样分才是合理的。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是共同财产,假如分割,应以分割时价值来计算共同财产,而不是购买时的40万元。2、同单位就该房产的约定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对房屋所有权的限制会不会影响到分割财产,对劳动关系的限制要根据单位支付的相应对价来予以确定。
2009-10-28 21: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