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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a108231 - 浙江     时间 : 2009-10-28 21:01:51    状态 : 已解决



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是单位给的优惠房原价60万的房子,只花了40万。但和单位有合同,要工作8年以上,房子工作5年后可以卖。5年以内他要是离开工作单位,房子要还给单位。现在房子价值120万。房屋购买合同,房照都是我们的,应该属于共有财产。但共有财产到底是多少呢?男方主张是40万,就是买房子时候的价钱。但我觉得好像不对。请律师给予答案,离婚时怎样分才是合理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是共同财产,假如分割,应以分割时价值来计算共同财产,而不是购买时的40万元。2、同单位就该房产的约定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对房屋所有权的限制会不会影响到分割财产,对劳动关系的限制要根据单位支付的相应对价来予以确定。

2009-10-28 2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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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在的房价为准。2,如5年内离开,房子退回原单位,你应退回多出房款。

2009-10-28 21:40:15

李永超   [河南]    13253312191

以目前市场价为准。

2009-10-28 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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