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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与我有关吗??

咨询者 : fa108244 - 湖南     时间 : 2009-10-29 07:39:11    状态 : 已解决



2007年我在湖南某医院做临时工,当时我所在的科室由主任承包,为求业务主任鼓励我们介绍医保病人挂床 2007年元旦我介绍病人去医院住院,因为患者住院属于挂床性质,只每天去医院报到,不做任何治疗,并且和患者说明一个礼拜出院后能得500元。住院第4天 患者在医院发生脑出血,后转上级医院继续治疗后好转。2009年7月底患者再次发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属先要求医院赔钱 后于医院协商医院同意赔19000.现在患者家属找到以前主任要求赔钱,而且一直以我是介绍人要求我也作出一定的赔偿,我想咨询的是 我介绍病人去住院是因为在给主任打工 而且病人事先知情 并没有任何强迫 就单单我介绍他去住院 我是否要付一定的责任?? 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杨春恒   [山东]    18206479999

根据你现有的陈述,你不负有责任,对于病人的损失,医院负有法律责任。但是,病人一直要求你赔偿,你应当想法解决,例如让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2009-10-29 08:00:34

李伟   [安徽]    13966581426

如你所述,你无须对病人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假如,病人坚持要求你赔偿,你可以想办法解决,比如:建议病人咨询律师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

2009-10-29 09:08:31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你不承担责任。 2 。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3 。你可以以侵权诉讼。 4 。法院管辖。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1 1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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