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本是在政府招待所工作2007年7月份改制 改制后有后年龄少大的按退休 年轻的有30 多人 被政府推荐给市机关事物管理局做合同工 有一部分在家歇的领了失业金 再上班的6个人没有领 但是领过事业金的后来也到事关局上班了 当时政府办说的是应为我们的养老保险事关局再缴纳 不存在事业 但是和我们同时改制的市委招待所也都在事关局上班 而且全部都另了事业保险 我们现在两个单位一起就我们六个人没有 象我们现在的情况请问该怎么办
1、失业保险适用于非自愿性失业,并已做再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形下才能领取。 2、而企业改制后,已安排了新工作,因此,没有失业金。 3、对于其他已安排工作但仍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是违法,可向社保投诉,要求取消。
2011-08-16 1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