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跟合伙人散伙,合伙人要求8000元的散伙费用,并纠集社会人员勒索老公,他们逼迫老公写了8000元的欠条,当时我正在医院准备手术,老公就写了。他们还撕毁老公的衣服,打烂眼镜,扬言不给钱就报复我们。现在又起诉我们关于8000元的欠条事情,今天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情况对我们很不利,请问在威胁情况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尽快尽力搜集证据报警,若警方不予立案,可提出反诉。
2009-10-29 10:44:36
“威胁”这种情况很难被法院认定,除非有很强的证据。
2009-10-29 10:24:15
1 。你们可以诉讼,确认无效。 2 。聘请律师。 3 。威胁,恐吓你们可以报警。 4 。治安案件处理。
2009-10-29 10:26:40
在威胁情况下写的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有证明证明是受胁迫作出的
2009-10-29 11:11:27
现在还可以报警!然后用公安的立案证明要求法院中止审理。根据公安的查证结果,你们的案件则不审自明。
2009-10-29 1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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