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的,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为了保证自己权益,想办理房产证更名,去房管局办理的时候说,房管局说我们的房子是贷款买的,无法更名。想问一下有什么方法能使我们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建议双方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双方对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等权利义务,然后去公证机关办理该协议的公证。如此,就没有问题了。 沈阳赵律师。
2009-10-29 11:49:18
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书,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本来就应该是共同的财产,无须采取什麽方法。
2009-10-29 12:13:47
房管局的说法是错误的。只要你爱人同意变更,并且提供了法律文件,就可以变更。你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变更
2009-10-29 12:30:46
夫妻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双方签字
2009-10-29 1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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