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浙江的一家企业打工,去年12月23日因为工伤造成左脚跟粉碎性骨折,入院做了第一次手术,今年5月4日入院做了第二次手术,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恢复好,不能从事要用力及长时间站立的工作,对行走也有影响,现在走路是一瘸一拐的,所以到现在还在家里休息。现在决定要参加伤残等级鉴定,公司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最后一次治疗后2个半月可以做,现在马上可以提交鉴定申请表,在从出工伤以后公司方面除了负担了医疗费费用以外,其他任何费用没有负担,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伤残鉴定的结果出来了以后,可以依法向企业方要那些方面的补助及赔偿?
1、因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如单位未申报工伤的,建议你方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2、赔偿数额与是否伤残及伤残等级有关,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各地标准不一,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找当地律师计算。
2011-08-17 09:44:52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011-08-18 06: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