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完了离职,但是公司要压一个月的工资,这月来领上月工资的时候,公司说不给钱,除非签一份什么《离职协议书》上面内容强调,离职后不可以与原公司的客户有联系,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如果不签就不给发工资,有法律支撑吗?如果为了拿钱,而签了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请大状们回答的详细一点,谢谢
公司无权要求你签订协议,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17 15:48:57
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时附带不合法要求及条件的,可以拒绝。对于拖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8-17 17:03: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17 17:05:21
你可以不签此协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及赔偿金等。
2011-08-17 18:32:16
你好! 你可以不签此协议,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21 16: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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