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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年的抚养能否换来一些安慰??

咨询者 : fa108358 - 重庆     时间 : 2009-10-30 11:29:42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受害人于2009年5月1日,与他人发生口角冲突,随后被凶手用刀刺中左心房,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9岁。受害人及其父母一直跟随受害人爷爷奶奶生活(经济方面同样如此),2002年受害人父亲去世之后,受害人母亲离开了家庭,无论从经济方面还是行为方面都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是受害人的爷爷奶奶将受害人从小抚养长大(有邻居、居委会及其他相关人士的证明),在听到受害人去世消息的当月,受害人奶奶也于当月去世。请问,孤孤单单的爷爷虽然没有受害人的监护权,但对受害人进行了实际的抚养责任,现在否能享受一部分死亡赔偿金作为安慰? 如果有法律依据支持受害人爷爷的主张,也希望请一位律师代理诉讼,谢谢!联系电话:13594163677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爷爷可以得到,有法律依据!我电话13901014007席律师

2009-10-30 11:45:50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受害人的爷爷属于实际监护人,并与被害人在一起长期生活,相关赔偿应当由其爷爷获得。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的死亡赔偿的权利人,应当是与被害人同住的成年直系亲属。

2009-10-30 1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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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已年满19岁,故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也就谈不上监护权,故本案获得死亡赔偿应当不以监护权为基础 (2)孩子十一、二岁父亲去世,孩子的母亲也离开孩子,可以认为孩子的抚养,爷爷奶奶占有相当一部分,形成了一定的抚养关系,加之孩子爷爷无依无靠,故孩子爷爷应当获得孩子的一部分死亡赔偿金。

2009-10-30 12:17:24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2009-10-30 13:00:4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爷爷可以得到赔偿金

2009-10-30 14: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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