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友长期分居两地,后来我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与她提出了分手,她向我提出要5000块分手费,我给了她,但是后来还三番五次的来吵闹,最近更是通过鼓动身边的朋友发恐吓短信,半夜打电话等方式进行骚扰,同时对现在的女朋友进行人身攻击,这期间我也短息反击,请问下再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我能否到警局报案
可以的。。
2011-08-18 07:12:15
你好,当然是可以的。
2011-08-23 1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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