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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67768 - 贵州     时间 : 2011-08-18 10:36:2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建筑企业职工,2002年由于企业没有业务,我和部分职工就到外面打临时工。到2011年,公司一直没有招回去上班,也没有发生活费,只交了五金。今年,公司通知我要补交2002年到2011年基本养老金个人部分,却没提我从2001年到2011年应得的每月生活费。我该如何处理?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吴正成   [贵州]    18786782487

你好,可以补缴。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8-19 07: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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