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新婚姻法之房产咨询?

咨询者 : fa267838 - 浙江     时间 : 2011-08-18 12:55:39    状态 : 已解决



新婚姻法: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一方在赠于房产的权利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经办理公证的除外。 请问:房产证已是被赠与人的名字了,赠与方可以以房资出资证明(银行刷卡记录)要求撤销赠与吗?(注:双方都没写过关于房产的任何协议,也没办理公证。)。如果双方分手,此房产应归谁所有?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已经办理过户的,不用公证,房屋归被赠与人所有。

2011-08-18 13:09:10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房产归受赠人所有。

2011-08-18 13:12:1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