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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15日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咨询者 : fa268201 - 安徽     时间 : 2011-08-19 13:26:49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8月15日,安徽淮南市 年龄:35性别:女 已婚有一子,母亲 (子12岁公公:60岁婆婆58岁,母亲,64岁。)死者弟妹三人。死者配偶弟妹4人 是安徽城镇居民户口。 死者车祸身亡对方车辆负全责。 请问应该赔偿多少如何算出的

  最佳答案

宋晓琼律师   [安徽]    18055563305

因为已经死亡,没有误工费之类的了,你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赔偿,可以搜“宋晓琼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2011-08-19 13:09:1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费用。具体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2011-08-19 1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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