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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咨询者 : fa108458 - 辽宁     时间 : 2009-10-31 13:06:48    状态 : 已解决



我单位一名员工,平时精神就不太正常,经常在单位无理取闹,但是无医疗机构的医疗鉴定.那天在工作期间在单位把我打伤,拽断不少头发,心跳过速,经常头晕,不能上班.请问单位负什么责任,?我应该要求她本人负精神方面,身体方面的赔偿吗?备注:还没达到轻伤害的程度.恳请您帮助为盼.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承担全部工伤补偿责任。伤害你的员工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鉴定为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单位应当对此事作出认真处理,并将该员工调离你的工作岗位,以防止同样的时间再次发生。 沈阳赵律师。

2009-10-31 13:17:48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对方赔偿你医疗费等。 2 。可以给对方予以治安处罚。 3 。精神方面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4 。单位承担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5 。聘请律师。 6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请求确认工伤。 7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8 。对方如果经鉴定是精神病,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2009-10-31 14: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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