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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者 : fa108468 - 江苏     时间 : 2009-10-31 14:30:06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个月前骑摩托车撞到了一个行人,住院花了医药费三万二。我也受伤了,我花了医药费一万八。现在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我想问一下赔偿是怎么算的。是他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我跟他一人一半吗。还是我两个人的总的费用加起来然后平分的 。就像我两总的医药费为五万,平分后是不是我应该赔偿他两万五,再加上营养费,误工费等。 是这样的吗?急! 谢谢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如果你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先对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10000元以内,残疾赔偿费用、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110000元以内)进行理赔,这是不分责任的,针对本案,余下的医疗费等再与你发生的费用合计,各承担50%。

2009-10-31 14:36:23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既然责任已经认定。 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双方累计相加。 3 。各占一半。 4 。少则补出 5 。保险公司先行支付。 6 。下余部分,分别计算。 7 。聘请当地律师参加。

2009-10-31 1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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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须赔给他7000元。

2009-10-31 14:56:1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总的医药费加起来平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31 17: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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