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月前骑摩托车撞到了一个行人,住院花了医药费三万二。我也受伤了,我花了医药费一万八。现在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我想问一下赔偿是怎么算的。是他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我跟他一人一半吗。还是我两个人的总的费用加起来然后平分的 。就像我两总的医药费为五万,平分后是不是我应该赔偿他两万五,再加上营养费,误工费等。 是这样的吗?急! 谢谢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如果你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先对对方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10000元以内,残疾赔偿费用、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110000元以内)进行理赔,这是不分责任的,针对本案,余下的医疗费等再与你发生的费用合计,各承担50%。
2009-10-31 14: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