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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还有希望吗??

咨询者 : fa268309 - 北京     时间 : 2011-08-19 13:10:34    状态 : 已解决



我85年办理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我西邻A某在95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把我的2.6米办到他的里面,07年A某又以拍卖的形式卖给B某,地国土局又为B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B某实施了侵权行为才知道) 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告人民政府,法院说要先告当地国土局为B某办证程序违法。 1、办证依据错误,其办证面积超出批复面积。 2、两个界址调查员根本未到现场勘探丈量,签字为别人冒充。 3、邻地指界人B某找的村主任签字,村主任未到现场指界。(到村主任家签的) 4、其土地证上的批复期限07年就以到期。以上事实都有相关证据和相关人的法院笔录。 法院开了两次庭后,以B某通过拍卖善意取得。以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为由驳回起诉。也没有告知不具备什么要件。请问贵律师,法院的判决合法正确吗。我现正准被上诉,还需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如你所述,土地局颁证时违法,应起诉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要求土地局赔偿你家

2011-08-19 14:52:40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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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011-08-19 14:10:5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办理证件的程序违法,可以起诉到法院确认无效,同时赔偿实际损失等.

2011-08-19 22:18:0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方案、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助您维权。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咨询热线: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1-08-20 11:55:05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案情比较复杂,建议你携带资料到律师咨询。

2011-08-21 15:50:5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2011-08-21 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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