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为官司,领导考虑可能会冻结账户,想在账户冻结之前,把单位的钱挪到我的私人存折上,这样即使将来账户冻结,但是单位的日常开销因为有这笔钱就可以照常运行,领导只是口头承诺,竟来要是有关部门查账目的话,问这笔钱为什么从账户上提出变成现金,到时候他会解释。但是我自己还是不是很相信,这样的口头保障,因为我以前不是干出纳的,自己很多东西都不懂。所以想问一下,我是否应该答应领导的要求,还有我应该走怎么样的程序,提出这笔钱,将来能证明确实不是因为我个人因为营利而公款私存。为这件事情很苦恼,也很着急,希望能即使收到你的答复。
不应该答应领导的要求,因为: 1、公款私存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 2、由于是私下处理,如没证据表明你是依领导安排而为,你个人容易涉嫌挪用资金罪。 3、如事发生单位承认是为逃避债务而为,你作为经办人,也要承担相应在的法律责任。
2011-08-19 15: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