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学为由我被人诈骗5万元该人系在职信访工作人员现已被检察院以诈骗罪批捕,请问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我现在该怎么办,请予明示万分感激
你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追回犯罪嫌疑人的赃款,请委托律师做为你的代理人,帮你追回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0-31 17:18:27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在刑事诉讼阶段主动报案,最好委托律师参与追赃,若不能完全弥补损失,可在刑事诉讼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009-10-31 17:29:54
1 。应该要回。 2 。直接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控告。 3 。请求退还被骗的现金及利息。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0-31 17:38:32
1、报案;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009-10-31 18: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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