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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村征用的宅基地怎么赔偿??

咨询者 : fa268353 - 上海     时间 : 2011-08-19 14:14:40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好!我有以下事情想咨询。我们家五口随父母在1979年从农村宅基地把户口迁出到城镇,老宅只剩下奶奶一人。奶奶在1989年也把户口迁出,此后宅基地房屋一直空关着。在2001年时我们接到村里通知,说我们的老宅影响村里平整土地要拆了我们的老宅,当时村领导口头答应以后我们要造房子可以给新宅基地建造,当时由于我们在市区工作忙没考虑那么快造房子。到2007年时,我母亲年事已高希望回村造房子养老,但村里说我们当年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而且老宅里已经没有户口不予兑现当年的承诺。现在据我们了解登记宅基地使用证是在1982年后,那时宅基地里有我奶奶的名字,但是村里没有通知我们登记办理,我们到2007年才知道这件事情,而我奶奶是1989年才迁出户口的,可以说这方面是他们的工作失职,没有任何方式通知我们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并且在2001年拆老宅时他们隐瞒了这事实,我们也听信了他们当年的承诺,匆忙拆了老宅。现在村里也承认有该事实存在,但是以镇里回复不能批土地为由拒绝此事。请问各位律师,我们现在该如何请求我们的权利?急盼您们的宝贵意见!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虽然当时村里没有给你们办宅基地证,但由于1989年时所有人的户口都已迁出。 因此,不再是当地的人,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 不过,如当时拆迁时,未给予赔偿,可要求赔偿。

2011-08-19 15: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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