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经朋友介绍来到宁波慈溪的一间私营的小制衣厂,第一次到浙江这边打工,朋友也在这里做,刚开始老板说工资包年到年底结清,我不同意,后来口头达成协议压一个月,以后每个月发,当时我要求他签劳动合同,但他说过几天,后面不了了之,因为这里的工人全部没签合同。到第二个月底该发工资的时候他没反应,要了好几次才在第三个月中发了第一个月的工资,下一个月又是这样,现在已经八月了,我今年还只发了2次工资,每次跟他领工资都像讨债一样,他还不给我们好脸色看,据说他的信用很不好,所以不想再在这里干了,怕到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但提出辞职他不肯结清工资,整天都说没钱过几天,好无赖,怎不知道该怎么办
1、单位未交社保、拖欠工资,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38、46、47的规定,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工资、补交社保或社保赔偿、经济补偿。 2、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8-19 15: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