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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咨询?

咨询者 : fa268422 - 四川     时间 : 2011-08-19 16:09:39    状态 : 已解决



我哥哥在一家厂里做临时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从手背处锯开了,筋、骨头、血管都锯断了,当时就到医院进行了手术接好了,但他以前就受过一次伤没有了其它三根手指,这两根手指也受到了影响,本来就不是很灵活,我想问问这次受伤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如果要求其单位赔偿,多少合适?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至少十级以上伤残。依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依四川省标准计算。

2011-08-19 16:16:3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需要专业机构鉴定。 2、属于工伤,应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3、单位未交社保的,由单位赔偿。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各地标准不一,宜找当地律师计算。

2011-08-19 16:18:01

李俊刚   [江苏]    13770754646

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2011-08-19 16:50:12

孙阳升   [四川]    13540035859

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金额要依据你哥哥的工资来计算

2011-08-23 0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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