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今年4月把收购的价值17万的货物交付给对方,对方打了欠条但没有写还款日期,因近期突然联系不到对方,到对方家里找。但对方妻子说他们离婚了。与她无关。他们是今年7月19日离婚。房子车子现在全在妻子名下。请问我们要起诉,可以连她前妻一起起诉吗?
1、债务是在婚内发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债权人,你有权要求他俩承担连带责任。 2、因此,尽管他们已经离婚,并约定财产归一方,另一方负责债务的,你仍有权起诉他们俩人,要求他们连带偿还你债务。
2011-08-19 21:57:22
如果该笔债务是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则即便他们离婚了,也可以要求其前妻承担偿还责任。
2011-08-19 2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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