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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财产转让?

咨询者 : lifeibao - 黑龙江     时间 : 2009-11-04 20:50:24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村公开拍卖村小学,18间房子,我家竞标买了下来,在办理房产证时,说超出了人均使用面积,不予办理,现在我家想,把其中一部分按照最高人均使用住宅面积办理房产证,剩余部分或正转让或者做别的用途,主要是想拿到合法的持有证件,以便日后转让租赁出售有一个合法凭据,现在我们手里只有与村里签订的买卖合同。请达人给支个高招,谢谢。我家是哈尔滨农村的。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若用途为住宅,应受人均面积的限制。你谈的方法是可行的。

2009-11-01 14:03:41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建议从拍卖的合法性开始入手,集体土地才会涉及使用权面积的人均分配问题,公开拍卖的土地,土地性质就应发生改变,否则如何合法拍卖,这是村集体组织应解决的问题。姑且不谈使用权,买卖合同能否保证你对“拍得”房屋有使用权?如果能保证,先将房屋使用,合同就是合法使用权的凭据!

2009-11-01 14:07:30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你的想法很好。 2 。你们办理合法使用面积后,其余的可以办为工业用地手续。 3 。如果以后买卖房屋,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使用手续。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1 15: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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