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在A公司签定的看房协议,看多次房子以后,没看中价钱合适的房源。后来又大B公司看房,结果谈成了一个A、B2公司共有的房源,并且以较便宜的价钱成交。因一时心软同A公司说在B公司处买了共有的房源后,受到A公司销售人员的多次威胁与恐吓要钱,并说最后A公司要投诉。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没有责任。
2011-08-20 1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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