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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拆迁问题?

咨询者 : fa108539 - 河北     时间 : 2009-11-01 14:42:5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我几年前租用了县建材厂厂地建厂,现以停业一年多,今年县政府要建垃圾厂,让我拆迁。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参照哪个法律条例,拆迁方应给我提供哪些文件。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首先要确定你对该拆迁厂房是所有权还是因租赁产生的使用权?只有所有权人能获得拆迁补偿利益,使用权人不能获得;其次,拆迁应参考当地的拆迁管理条例,拆迁方会提供拆迁方案与你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提交所在地的房管局拆迁办裁决。

2009-11-01 14:55:42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你本身是租用,所有权不是你。 2 。看你租用期限还有多长时间。 3 。仅对你下余时间造成的损失负责。 4 。县建材厂拥有所有权,赔偿应该对照建材厂。 5 。依据土地法。拆迁管理条例等。 6 。聘请律师参加协商。 6 。

2009-11-01 15:08:2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请将案件详情及相关资料发至我邮箱(weiguo_peng@126.com),为您详细分析.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1 17:21:49

冯军   [河北]    15200001180

1、补偿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权补偿;另一部分是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的补偿。 2、该场地是建材厂的,你只是承租方,补偿只针对县建材厂。你的损失依照你和建材厂之间的租赁协议处理。无此协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你的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3、拆迁房应由合法的拆迁手续,否则属于违法拆迁。

2009-11-01 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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