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情况是这样的: 我与一家公司有劳资纠案,现在初级法院的一审裁决书于2009年9月8号发给我,但对方不服裁决,向中级人民法院审请中审,我于2009年9月18号收到对方的上诉书,上诉书的内容上只有对方公司的公盖,没有法院方面的任何公盖。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目前已经是11月了我至今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是否可以说明一审裁决已经生效了呢? 如果中级法院接受对方的申请,我在案件审理时是否可以提出对方在拖诞时间,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对方的上诉书应是一审法院通知你或代理人领取的,如此,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就没有生效,一审法院会将一审案卷移送二审法院,这中间会有一定的时间,会由二审法院的立案庭再移送到相应二审案件审理的庭室,才能最终排开庭审理的日期,因此,还是要等待些时日的。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针对你的案件,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赔偿请求。
2009-11-01 16:08:53
1 。上诉是法律给与的权利。公司可以上诉。 2 。既然公司已经上诉,你就等着2审开庭,判决。 3 。一审判决没有生效。 4 。诉讼期间,你不能提出赔偿损失。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1 17: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