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结婚四年了,可是和她丈夫的关系一直很紧张。现在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她丈夫现在也不怎么回家,经常在外面过夜。为了孩子(男孩四岁)妹妹忍了一段时间,但是不起什么效果。我妹妹现在想离婚,但是想把孩子要过来。不给他爸爸。怕孩子到他爸爸那让他带坏了。还有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她丈夫是过错方,能否多分的财产呢?想把孩子判给妈妈,能要过来吗?
那方的行为对子女成长不利,不适合抚养孩子,女方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在感情方面有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1 20: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