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合资成立有限公司, 我是小股东,股金也按规定缴纳 不参与经营, 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出事跑了, 现在有人拿只有公章没有签名的欠条找公司要钱,如果这欠条是真的,因为找不到其他股东, 他可以起诉我吗? 我要承担责任?
你好! 根据公司法解释,如果公司的经营不善与你没有责任,并且出资到位,你不应当有责任。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2008-10-23 21:29:00
不能,欠条上盖的是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债务不是你个人的债务,他只能起诉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你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2008-10-23 21:30:06
不能,欠条上盖的是公司的公章,由公司独立承担责任.他只能起诉公司,公司是独立法人,你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2008-10-23 21:31:51
欠债的是公司,而不是你个人,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你。除非你存在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的情况,否则你仅以你在公司成立之时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无须就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仍有不明,请致电北京隆平律师事务所袁丽萍律师13581710768
2008-10-23 23: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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