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被民警带到派出所调解,民警把当事双方放在一个房间并未调解就离开,之后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激烈冲突并打架,其中一人重伤,民警以在派出所打架为由对二人拘留,请问在这件事情上派出所有责任吗?如果有,算失职吗?(事后民警说派出所只提供场地让当事人私下协商,并不主持调解)
办案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因为调解是在派出所进行,并应由办案民警主持调解,由于办案民警离开岗位,只是双方矛盾升级,造成伤害的后果,与办案民警的渎职行为存在直接关联,派出所及其办案人员应当对其渎职行为承担责任。办案民警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违背其应负的义务。
2009-11-02 10:46:28
派出所既然要求双方到派出所调解,应当组织当面调解或分别调解,但办案民警将有严重冲突迹象的双方放在一起就离开,显然是不当的,应有责任,但与双方的打架和所造成的后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2009-11-02 11:08:07
1 。警察有过错。 2 。叫双方协商不违法,但是应该保证安全。 3 。故意伤害承担法律责任。 4 。聘请律师参加。 5 。警察渎职,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2009-11-02 1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