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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cizhi - 福建     时间 : 2008-10-24 09:30:27    状态 : 已解决



谢谢律师的解答。 可是如果我们被辞,不在辞职报告上签字,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我们经济补偿呢?这种补偿金额我们又该怎样要求呢?多少比较合适?我们现在的月工资就在1500左右。

  最佳答案

陈宗荣律师   [福建]    13960662021

cizhi网友: 如果公司将你辞退,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数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08-10-24 09: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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