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改制,拟处置两处房产用于安置职工,房产占用是国有划拨土地。产权交易中心认为需在他们那里挂牌交易,土地部门认为应收回划拨土地,对社会公开转让 房产价值捆绑到土地款中,土地出让金可以由财政部门按规定返还企业安置职工。我们不知道怎么办好啦。请律师指点。 另外,有一处房产是过去的粮店,没房产证,符合转让条件吗?
1、房产可以转让,但应依法交纳土地出让金。 2、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
2011-08-22 15:52:16
国有划拨的不能转让
2011-08-22 19:47:0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