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和他妻子是自由恋爱,但他们谈的时候他妻子家特别反对,后来瞒着女方家办了假结婚证,当然是经过他妻子的同意的!(因为女方岁数不够她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和生日都改了,男方都是真的)。后女方19岁怀孕生了个儿子!过了3年现在要和他离婚!她生孩子后50天就回了娘家呆了一个多月。回到他身边后,他们就一起外出打工,她几乎没有回过男方家也没有管过孩子。现在她要离婚也不要孩子,理由是她们家反对他们在一起!我想问一下,她有义务出孩子的抚养费吗? 如果她可以不出抚养费我朋友可以在他孩子长大后阻止他孩子去认她呢? 〈我朋友是安徽的他妻子是河北的,证是在安徽办的〉
父母对亲生子女抚养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离婚而消除。女方应当承担、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长大后,应由孩子自己决定是否去认他的母亲,你的朋友不应直接阻止。孩子在成人后,对其母亲存在赡养义务。
2009-11-02 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