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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咨询者 : fa108661 - 广东     时间 : 2009-11-02 19:36:35    状态 : 已解决



请帮忙看看我的情况:我是09 /02/19日到公司上班。试用期为2个月,很不幸的是在试用期后几天4月25日我因他人作业错误出了工伤,右手腕截肢,第一个月工资5025元,第二个月5450元,公司社保基数为2945元,现公司工伤赔偿按2945*6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及医疗补助)请问:1。造成我工伤人员是否要进行赔偿。2,公司是否赔偿太底我可否要求按月平均赔偿;3,公司要我申请仲裁请问我有胜算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应进行工伤赔偿。 2.按照平均工资赔偿。 3.你会胜诉的。

2009-11-02 21:45:03

陆孔挺   [广东]    13798036566

你好。首先要确认工伤等级,根据工伤等级来要求赔偿,另外,赔偿基数应按实际工资数额来赔付,建议你委托律师,如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详谈。希望可以帮到你。

2009-11-04 1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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