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对村里水库边上100亩土地对外招标,这块土地早已荒废很久,无人耕种,由于挨着水库,地里都是水,并且长的都是有一人多高的芦苇。村里对这块土地进行招标,虽并未明确土地用途(仅表明不能用于挖沙),但大家都心照不宣这块土地只能用来建鱼塘。故招标当天,很多人都来投标这块土地,目的就是开发鱼池。后经几轮竞标,我拿下这块土地,并当场交了50,000定金。后来,听外村人说这块土地为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开发。我就去问村干部,他们去乡里打探,才弄清这确实是基本农田,故不能用于建鱼池。可是村干部在招标前并未明确这个概念,因为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这是基本农田。现在我以不能建鱼塘为由想要回我交的50,000定金,可村干部却决绝我的要求。甚至很无赖的说这块地就是用于招标耕种的。但是是人都知道这地早已荒芜多年,而且年年被水淹,根本无法耕种也无人耕种。明明是村干部误导了我们! 现在村干部决绝退还我定金,我该怎么办?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村人,对法律不是很懂,想请教专家,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是不是违法了呢?误导村民?我怎么能要回我的定金呢?期待专家为我指明,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