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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朋友集资买房,只写对方名字,请问如何保障个人权益??

咨询者 : fa269781 - 上海     时间 : 2011-08-22 22:04:36    状态 : 已解决



由于我有贷款,所以无法写名字,只写朋友名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协议书的方式保障个人权益?还是要去公证处公证?如果通过协议书形式,需要找公证人么?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孙文雪   [山东]    18366858638

房子属于不动产,以在房管局登记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名字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保证您的对房子的财产权益,为了避免意外,最好进行公证;但协议并不能保证您对房子的共有权,特别是不能保障您对房子的处分权,即您朋友从法律上讲仍具有单方处分(出售)房子的权利,您只可以根据协议获取相应的售房款。

2011-08-22 23:00:57

李玉珠   [上海]    15800616569

可以通过协议书保障个人权益。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1-08-23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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