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虽写的是我房主,可在财产共有人里写了父母及妻子为财产共有人。写妻子为财产共有人无可厚非,可我还有两个妹妹,现已出嫁。而房子又是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本人常年在外打工,所以购房事宜全全委托父亲办理,而办房产证时父亲根本就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可我担心等二老走了,有可能会和两妹妹发生财产纠纷,为了避免此情况发生,我想在房产证上去掉二老的名字,不知是否应该这样做?如果应该的话,需办哪些手续?究竟该怎么办?
(1)同房产证上的其他共有人协商,若同意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2)若不同意可以“办房产证时父亲根本就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为由走诉讼途径。
2009-11-03 10:00:23
1 。一定有后遗症。 2 。你可以到房产局办理变更手续。 3 。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 4 。你父母最好到场。 5 。聘请律师帮助。
2009-11-03 11:54:25
去掉二老的名字,属于房产登记变更,必须经二老同意。基于家庭关系,应妥善协商解决。若二老同意,可持房证、身份证,三人同去房管机关办理即可。
2009-11-03 12:03:0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