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企业员工,在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将我从总经办调离至一线部门,(到目前为止将我调离部门已经一个多月,并没有签订任何的手续,现在我的合同还是在总经办时候签订的)我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忍气吞声,但现在公司说要降薪资,原因是岗位调动,我所拿的薪资应该跟着岗位走。 我想咨询我应该怎么保证我的合法权利?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今年综合用工制并没有办下来 同时,国庆节为什么加8天班只给前三天的加班工资?并且前三天工资按照每天30元计算,国庆期间也就只给加班工资270,并且还要扣税,而我的月工资是3650元 现在公司单方面想让我离开,但是不愿意辞退我,想让我自己离开,这样就可以不赔偿 请问我应该怎样保证我的合法权利? 如果是仲裁只有自己输,公司每年花费大量的资金在政府身上,我势单力薄,只能输!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双方有约束性,可一一对照;公司进行岗位调动无可厚非,关键合理与否,与劳动合同是否相悖?公司的违法加班及工时违反法律规定,是你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重要依据;即使离开,也不能在公司的辞职申请书上说你无理由单方面动议解除劳动合同,那样你很被动!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即使劳动仲裁有问题,还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的。
2009-11-07 13:20:53
1 。依据劳动合同履行。 2 。工作时间违法,可以请求补偿。 3 。不能辞职。 4 。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0:21:43